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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汾阳城”即汾州府汾阳县城主城 ——汾阳出土的唐代墓志铭中“汾阳城”一名探究
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次 

唐代“汾阳城”即汾州府汾阳县城主城

——汾阳出土的唐代墓志铭中“汾阳城”一名探究

□ 李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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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汾阳市历史悠久,置县史长达2600余年,不同朝代曾有过不同的称谓,如“玆氏、隰城、西河”等。明万历二十三年,汾州升州为府,并依郭置汾阳县,此后“汾阳”称谓一直沿用至今,距今已有426年。

    近些年来,汾阳市博物馆收藏了不少墓志铭,仅唐代墓志铭就130余块,该馆择50块墓志铭精品编印出版《汾阳市博物馆藏墓志铭选编》一书,令广大喜欢汾阳地方文化的研究者大开眼界,直呼过瘾。近日,笔者再次查阅该书,对书中带有“汾阳城”的两块墓志铭产生了研究兴趣,因为多年来关于唐代“隰城”、“西河县城”、“汾州城”、“西河郡城”究竟在哪里一直有争议,有的说在明清时汾阳东关位置,还有的说先在明清时汾阳东关后迁明清时的汾阳主城,同时也未见相关史料记载过现汾阳境内唐代有“汾阳城”一说,鉴于此笔者决定根据这些出土墓志铭一探究竟。

    这两块唐代墓志铭一块是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的大唐故宋府君墓志铭并序,另一块是大中八年(公元854年)唐故李府**志并序。均出土于汾阳市栗家庄乡石家庄村,保存基本完好,字迹可辨。大唐故宋府君墓志铭记述“……开元廿三年八月廿三日葬于汾阳城西南七里平原……”;唐故李府***志记述“……择兆于汾阳城西南五里西河郡万户乡界新造茔堂……”。两墓志铭均有“汾阳城”三字,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接下来,笔者仅论述这两块唐代墓志铭所处时代的“汾阳”,虽然唐以前文献资料也有“汾阳”一名,但本文暂不做探讨。

    价值一:唐代“汾阳城”是确实存在的

    据《汾阳市博物馆藏墓志铭选编》一书可知,汾阳市博物馆还曾于1998年、2004年、2005年收藏了出土于汾阳南关村、文侯村的三块唐代墓志铭,这三块墓志铭均有“汾阳”字样,分别是大中六年(公元852年)的“唐故天水赵夫人墓志铭并序……终于汾阳私第……”,元和七年(公元812年)的“唐故马君墓志并序……历代冠冕,今寄家汾阳人也……”以及会昌二年(公元842年)的“大唐李公墓志铭并序……聪敏忠信,汾阳之大宝……”。

    唐代文字证明唐代的事情极具说服力,这3块墓志铭中的“汾阳”均为地名,结合那2块带“汾阳城”的墓志铭,由此可知,现汾阳境内在唐代时候确实有一个叫“汾阳城”的地方,还可推知,从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到大中八年(公元854年),跨度达119年之久,这段时间名叫“汾阳城”的城均存在。此时,大家会问,那这个“汾阳城”在哪呢?请看下面的论述。

    价值二:唐代“汾阳城”的位置即汾州府汾阳县城主城

    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的大唐故宋府君墓志铭记述“……开元廿三年八月廿三日葬于汾阳城西南七里平原……”;大中八年(公元854年)唐故李府***志记述“……择兆于汾阳城西南五里西河郡万户乡界新造茔堂……”。这两块墓志铭出土地点是现汾阳市栗家庄乡石家庄村,方位确定,依托墓志铭内容“葬于汾阳城西南七里平原”和“择兆于汾阳城西南五里西河郡万户乡界”,由此可知,唐代“汾阳城”应在现栗家庄乡石家庄村东北方向。

    此时我们不妨用排除法假设唐代“汾阳城”所在位置。上世纪六十年代汾阳城尚未大规模拆迁,通过当时的卫星图可以看到无论城墙还是村堡均大致保存完好,没有其他建筑干扰,用来推测唐代墓志铭中“汾阳城”的大致范围带来了方便。

    1、假设唐代“汾阳城”在五座连城汾阳的东关城,根据上世纪六十年代卫星图可以看出,石家庄村位于东关城的西北方向,与墓志铭记载不符合,直接排除。

    2、假设唐代“汾阳城”在五座连城汾阳的南关城,根据上世纪六十年代卫星图可以看出,石家庄村位于南关城的西北方向,与墓志铭记载不符合,直接排除。

    3、假设唐代“汾阳城”在五座连城汾阳的西关城,根据上世纪六十年代卫星图可以看出,石家庄村位于西关城的西南方向,与墓志铭记载符合。

    4、假设唐代“汾阳城”在五座连城汾阳的主城,根据上世纪六十年代卫星图可以看出,石家庄村位于主城的西南方向,与墓志铭记载符合。

    根据上述假设可以排除东关城与南关城,唐代“汾阳城”方位符合的仅剩主城和西关城。

    查询清代顺治、康熙、乾隆、光绪等各个版本的《汾阳县志》,可知,西关城建于明万历十二年,周围三里许。至此,西关城也可排除。

    那唐代“汾阳城”到底是不是汾州府汾阳城的主城呢?我们不妨再从其他唐代墓志铭中寻找答案。依托《汾阳市博物馆藏墓志铭选编》中的唐代墓志铭,笔者选取其中出土的6块墓志铭加上之前带有“汾阳城”字样的2块一共8块墓志铭进行考证。

    唐代的“里”与现代“里”的长度并不一样,我们不妨换算一下。《中国里的长度演变考》一文中提到“唐以后历代为工部用的营造尺,也称部尺,俗名鲁班尺,也叫大尺。这种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一步为五尺”;日本正仓院藏有唐尺26支,长度从29.4厘米到31.7厘米,1976年西安郭家滩78号唐墓出土的尺长度为30.09厘米,由此可知唐代一尺约等于30厘米即0.3米;《谷梁传》提到“古者,三百步为里”。现可算得唐代一里约等于三百步乘五尺乘0.3米,即约等于现在的450米。

    接下来,我们根据墓志铭出土地距离城池的远近进行排序。

    1、唐天宝六年(747)大唐故上谷郡侯府君墓志铭记述“……窆于郡城西三百步之家园……”。三百步约等于现在的450米。出土地现省运汾阳公司院内位于明清时汾阳县城的西北方向,也可以算西面。从出土地步行到明清时汾阳城西门距离为450米左右,距离相差无几。

    2、唐永徽六年(655)曹军墓志记述“……葬于城西北二里”。二里约等于现在的900米。出土地汾阳市胜利路旧农修厂(现汾阳市妇幼保健院附近)该位置位于明清时汾阳县城的西北方向与墓志铭所述一致,从出土地点步行至明清时汾阳城西门距离为950米左右,距离相差无几。

    3、唐开元七年(719)大唐故太原王府君墓志记述“……葬于州城南二里之原……”。

    4、唐咸通七年(866)唐故李府君墓志铭记述“……葬于郡城西南二里……”。

    5、唐天授二年(691)大周曹王府录事宋君墓志铭记述“……葬州城西南三里平畴……”。

    第3/4/5墓志铭均出土于汾阳市南关或南关砖厂,位置位于明清时汾阳县城西南方向。

    “……葬于州城南二里之原……”、“……葬于郡城西南二里……”、“……葬州城西南三里平畴……”二里约等于现在的900米,三里约等于现在的1350米,从南关砖厂步行到汾阳城南门约1300米,距离相差无几。

    6、开元二十三年(735)大唐故宋府君墓志铭记述“……开元廿三年八月廿三日葬于汾阳城西南七里平原……”。七里约等于现在3150米,出土地在汾阳市栗家庄石家庄村,位于现汾阳城西南方向,现在从汾阳城南门步行至石家庄村距离约3500米。

    7、大中八年(854)唐故李府***志记述“……择兆于汾阳城西南五里西河郡万户乡界新造茔堂……”。五里约等于现在2250米,出土地在汾阳市栗家庄石家庄村,位于现汾阳城西南方向,现在从汾阳城南门步行至石家庄村距离约3500米。

    8、唐元和七年(812)唐故马君墓志,出土于汾阳市文侯村。墓志铭记述“……葬于汾州城西南七里……”。七里约等于现在3150米,出土地在汾阳市文侯村,位于现汾阳城西南方向,现在从汾阳城南门步行至文侯村距离约3100米。

    至此,上述8块唐代墓志铭通过分析发现从唐永徽六年(655)曹军墓志到唐咸通七年(866)唐故李府君墓志,时间跨度达211年之久,但这8块墓志铭记述的方位均可与明清时汾州府汾阳县城主城与出土墓志铭的地方方位匹配,而东关城、西关城、南关城均不匹配。距离越近越准确,距离越远由于当时道路情况与现在道路情况有差距所以计算会有些许误差。但综合考量,这些墓志铭所在地距离唐代主城的距离与墓志铭出土地距离明清时汾州府汾阳县城的距离应该是相差不多的。所以基本可以判定汾州府汾阳县城主城范围即为唐代的“汾阳城”、“隰城”、“西河县城”、“汾州城”、“郡城”的范围,甚至城门所处位置也基本未有大的变化。

    民国时任汾阳县县长一职的王堉昌凭“大唐故翊卫任君墓志铭”中记述的“葬于汾州东北三十里平原”当时得出结论,唐代汾州隰城县治即汾州府汾阳城主城,并写入了他的作品《汾阳县金石类编》中。如果说这一结论仅凭一块墓志铭过于武断的话,那么上述8块墓志铭的论证足以让这一结论坐实。现在汾阳市博物馆馆藏唐代墓志铭已达130余块,根据带有出土地点的墓志铭中方位和距离印证这一结论早已绰绰有余。

    1984年《汾阳县志资料》第15辑曾刊登《汾阳古今县城建置探讨》一文,该文也是根据出土唐代墓志铭分析得出唐代大中三年(849)以前的“隰城”、“西河县城”应位于现汾阳东关小南关位置,之后迁移至明清汾州府汾阳县城主城。但仔细阅读该文会发现,文中所述理解的距离是出土地到城墙的距离而不是从城门到墓志铭出土地的步行距离,方向也并非按照地图上北下南左西右东定位,而是按照东西南北四关所处位置即东南西北的四个方向判断,这显然是错误的,所以得出的结论也是不正确的。通过文章上述方法我们再对这三块墓志铭进行研究会发现,其实结果还是如上判断,唐代“隰城”、“西河县城”、“汾州城”、“郡城”还是在汾州府汾阳县主城位置上,并未有过迁移。

    《汾州沧桑》第一卷列举了其他观点,戴震观点认为唐西河县志未见记载,唐汾州城即今府城、县城;赵擎寰观点认为汾阳玆氏县以来的县城,即在今县城位置,别无他处;这两观点关于唐代汾阳境内主城的观点与笔者得出的有相同之处。另外该书还有其他不同观点,但多是猜测并没有实证。猜测与实证相比之下,还是唐代墓志铭得出唐代“隰城”、“西河县城”、“汾州城”、“郡城”是在汾州府汾阳县主城位置上的结论更有说服力。

    之所以墓志铭中会出现不同称谓的城,原因是因为当时名称变更所致。我们把唐朝建立到灭亡期间城池名称变更情况列如下:1、隰城县。唐建立(618)——唐肃宗上元元年(760)称隰城县,期间唐武德元年(618)——武德三年(620)隰城县由隋西河郡更名浩州管辖;唐武德三年(620)——开元二十九年(741)隰城县由浩州更名汾州管辖;唐天宝元年(742)——乾元元年(758)由汾州复更名西河郡管辖;唐乾元元年(758)——唐肃宗上元元年(760)隰城县由西河郡又更名汾州管辖;2、西河县。唐肃宗上元元年(760)——唐灭亡(907)称西河县,期间归汾州管辖。

    综上所述,由此可见唐代墓志铭名为“汾阳城”、“隰城”、“西河县城”、“汾州城”、“郡城”其实就是一个城。也许有人还会问,为什么会有“汾阳城”这一说法呢?既然墓志铭存在这一说法那自有其背后的原因,是民间所叫的俗称么?目前不得而知,留作疑问待日后考证。

    汾阳出土的两块唐代墓志铭中“汾阳城”一名探究,让笔者对“汾阳”有了更深的认识,对于得出的结论笔者也是根据出土墓志铭这一研究方向推断得出,如有错误之处还望学者专家们多多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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